“诚信网站”认证是由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数字服务中心推出的第三方网站真实身份认证服务,它通过对域名、网站、工商登记或组织机构信息进行严格交互审核来验证网站真实身份,此外,还可根据网站需要开通"网站运行监护、网页篡改监护、木马病毒监控"等网站安全服务。“诚信网站”认证评价为商务部、国资委、全国整规办权威认定,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具体监督和指导。
“诚信网站”认证用户会得到“诚信网站”认证的标识,该标识一般放在网站的醒目位置上,以一个图标的形式出现,用户点击这个图标可以链接到认证页面,查看该网站的认证信息及安全信息。对网站而言“诚信网站”认证能帮助网站健全网络钓鱼防范措施,拓宽网站诚信品牌的展示和推广力度;对网民而言“诚信网站”认证能有效提高亿万网民辨别网站真伪和识破网络诈骗的能力。
申请单位通过“诚信网站”认证,表明网站“身份可信诚信”。网站经营主体的运营状况、财务状况、信用状况等不在“诚信网站”认证范围内。
"诚信网站"认证的服务对象为拥有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等、拥有工商营业执照的中小微企业,"诚信网站"认证不对个人及境外机构销售。
“诚信网站”认证全面集成了网站身份证明、网站运行监护、网页篡改监护、木马病毒监控等网站可信诚信安全标准功能。
网站身份证明:通过对域名、申请单位资质(企业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网站进行严格的鉴定、审核。
网站运行监护:对网站的运行监测,包括可用性、可用率、响应时间等数据的统计,尽快发现并定位网站故障,保证网站的运行性能。
网页篡改监护:对网站的页面内容进行检测,一旦发现有改动,立即以邮件或短信的方式通知给网站联系人,为网站内容的完整性和稳定性提供保障。
木马病毒监控:对网站部分页面进行定期的木马病毒扫描,帮助网站尽早发现木马或病毒,保证网站的安全性。
诚信网站认证页面内容包括身份信息、安全信息和特色认证信息。
身份信息包括:该网站的域名、网站名称、“诚信网站”认证有效期;申请单位的企业工商信息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信息;CN域名网站的域名信息;
安全信息包括:木马病毒扫描结果、数据运行监控等安全信息的展示。
特色认证包括部分特殊资质认证的认证结果。
“诚信网站”认证有效期最多为10年。
据权威统计,当电子商务用户遇到不信任网站时,92.6%的用户选择退出网站,86.9%的用户选择取消交易,有63.4%的用户会寻找可以验证认证网站是否可靠的信息。
网站在显著位置安装“诚信网站”标识后,可以通过权威第三方的认证信息,轻松解决用户难以信任的难题,从而有效留住用户,提升订单转化率,提高企业互联网推广的性价比。
需要用户将需要认证的资质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后,提交给认证服务机构。可以同“诚信网站”认证申请资料一同提交,也可以在“诚信网站”认证通过后单独申请。
申请“诚信网站”认证的用户为拥有工商营业执照的企业或拥有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等。“诚信网站”认证暂不对个人及境外机构开放。
“诚信网站”认证费用为15000元,有效期为10年。
“诚信示范企业”认证费用为25000,有效期5年。
用户提交申请材料至诚信网站认证服务中心处进行申请。
“诚信网站”认证的申请通过后,用户会收到系统自动发出的email。用户将“诚信网站”认证的图标和代码放到对应网站的首页上即可。
为保证网站的真实性,企业工商信息的准确性,诚信网站认证必须每年进行年检。同时即将到期的营业执照也需要进行更新。年检和营业执照更新不需要用户主动提交申请,由“诚信网站”认证系统主动进行年检和更新操作。如用户营业执照有信息变更,请提交相关资料及申请到审核组邮箱即可。
每个“诚信网站”认证最多只能对应10个域名,且所填写的域名必须指向同一个网站,如果页面间有跳转,则域名中必须有一个域名为最终跳转到的域名。
可以
可以
不可以,域名转让“诚信网站”认证立即作废。
因为企业的工商信息和网站域名信息会有变更,为了保证网站对应企业的真实存在,保证信息的真实性,“诚信网站”认证必须每年都要进行年检。
1. “诚信网站”认证申请者(以下简称“申请者”)应当是依法登记并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
2. 申请者申请“诚信网站”认证需提交的相关申请资料(电子版),包括:
1) 企业单位提交申请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非企业单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 “诚信网站”认证申请书(每页加盖公章)
3) 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4) 可将想要进行认证的特色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单独提交至认证服务中心处进行申请。
3. “诚信网站”认证管理机构对申请者提交的相关申请资料(电子版)的完整性、真实性和有效性予以形式性审查和真实性核验,其中:
1) 形式性审核范围包括:
a. 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每页有无加盖申请单位公章或合同章。
b. 申请书填写的单位名称及其公章、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的单位名称及其公章是否一致。
c. 电子版申请材料若为黑章(传真件),为进一步核验可以向用户索取申请材料原件。
2) 真实性核验范围包括:
a. 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信息的真实性核验;
b. 经办人个人身份证件信息的真实性核验;
c. 申请者申请意愿的真实性核验;
4. “诚信网站”认证管理机构对申请资料的有效性、真实性核验,核验方法包括:
1) 营业执照真伪,与国家工商信息权威数据库进行比对;
2) 组织机构代码证真伪,与国家组织机构代码信息权威数据库进行比对;
3) 经办人身份证真伪,与国家公民身份信息权威数据库进行比对。
5. “诚信网站”认证管理机构同时对申请者与提交申请网站的隶属或授权关系、经办人与申请者的隶属或授权关系一并进行真实性认证。核验方法包括:
1)申请者与提交申请网站之间的关系,通过域名注册信息权威数据库或网站备案信息权威数据库进行比对或核验;
2)经办人与申请者之间的关系,通过电话回访或实地查访等方式予以核验。
“诚信网站”认证的续费可在有效期内随时进行。但续费后总有效年限不得超过10年。
为保证网站的真实性,企业工商信息的准确性,“诚信网站”认证必须每年进行年检。同时即将到期的营业执照也需要进行更新。年检和营业执照更新不需要用户主动提交申请,由“诚信网站”认证系统主动进行年检和更新操作。如用户营业执照有信息变更,请提交相关资料及申请到审核组邮箱即可。
年检和营业执照更新均不需要缴纳费用。
如果用户已经获得“诚信网站”认证,但未收到email,或“诚信网站”认证图标、链接丢失,此时用户可以申请“诚信网站”认证邮件补发。补发后“诚信网站”认证的有效期截止日期不变。
认证服务中心录入员登录”诚信网站”认证注册系统,确认经办人邮箱无误或修改后,提交即可。不需要支付费用,不需要审核。
当“诚信网站”认证的网站域名部分有增加或删除的需要,可以向认证服务中心提出域名修改的申请。
1. 新增域名(需要审核)
新增域名无须缴纳费用(最多可添加10个域名)。具体流程如下:
1) 申请者提交申请资料给认证服务中心。
申请资料包括:“诚信网站”认证域名修改申请书原件(每页加盖公章)
2) 认证服务中心审核人员进行初步审核,审核内容为:
a)查看申请表格填写是否符合规定;
b)所需要提交的资料是否完整,并加盖公章。
3) 初步审核通过后,认证服务中心录入员登陆注册系统,提交申请。“诚信网站”认证审核员初步审核不通过,则认证服务中心与申请者沟通,核对好材料、申请表后再次提交申请。
4) 审核员审核通过,则批准该“诚信网站”认证的域名修改申请,系统会自动将审核通过的email发信到申请者的经办人信箱中。
2. 域名修改(需要审核)
域名无须缴纳相应的费用。具体流程如下:
1) 申请者提交申请资料给认证服务中心。
申请资料包括:“诚信网站”认证域名修改申请书原件(每页加盖公章)
2) 认证服务中心审核人员进行初步审核,审核内容为:
a)查看申请表格填写是否符合规定;
b)所需要提交的资料是否完整,并加盖公章。
3) 初步审核通过后,认证服务中心录入员登陆注册系统,提交申请。“诚信网站”认证审核员初步审核不通过,则认证服务中心与申请者沟通,核对好材料、申请表后再次提交申请。
4) 如果审核通过,审核员登录“诚信网站”认证审核系统,批准该“诚信网站”认证的域名修改申请,系统会自动将审核通过的email发信到申请者的经办人信箱中。
3. 域名删除(不需要审核)
域名删除不收取费用,也不需要审核,用户提交域名删除申请,认证服务中心录入员可以直接在注册系统操作即
“诚信网站”认证中心根据用户投诉,按照规定可以判定“诚信网站”认证持有者存在欺诈或提交虚假材料等行为,可以强制废止“诚信网站”认证。
1. “诚信网站”认证有效期内,持有者承诺诚信经营,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当持有者网站出现不当运营行为时,“诚信网站”认证管理机构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数字服务中心可以视情况对其予以暂停或终止“诚信网站”认证使用、公开曝光等处理。
2. 当“诚信网站”认证持有者出现如下情形时,“诚信网站”认证管理机构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数字服务中心有权暂停其“诚信网站”认证标识的使用,并通知持有者。
1) 因不当运营行为被有关部门给予限期整改等行政处罚的;
2) 因不当运营行为被广大用户多次投诉且投诉得不到妥善解决的;
3) 因不当运营行为被媒体公开曝光且纠正不及时的;
4) 因管理不善被他人植入木马病毒传播违法信息且处理不及时的;
5) 其他可能影响公众合法权益的行为。
3. 当“诚信网站”认证持有者出现如下情形时,“诚信网站”认证管理机构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数字服务中心有权终止其“诚信网站”认证标识的使用,并通知持有者。
1) 因不当运营行为被有关部门予以关停或查封的;
2) 经营范围中含有需前置审批或行政许可的事项而未获审批同意或未取得行政许可的;
3) 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年检或被有关部门依法吊销的;
4) 因经营不善网站关停或网站转让后未及时更新信息的;
5) 因严重违法行为被媒体公开曝光的;
6) 其他可能严重影响公众合法权益的行为。
4. 有效期内,持有者被予以暂停或注销的原因消失后,如提出恢复使用请求,“诚信网站”认证管理机构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数字服务中心将予以审核,审核通过后,将恢复其正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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